A.申請資格:
1.大專以上畢業,(不受畢業學年及年齡限制)。
2.失業(包括待業)者或無薪假,(上課前得接受專業職能諮詢輔導者)。
B.申請者應檢附文件:
1.個人未接受勞委會補助之失業培訓或職訓課程切結書。
2.最近一個月內申請勞保局投保資料明細或個人無薪假聲明書。
3.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影本。
C.失業/待業證明文件(擇一)
1. 近一個月內申請列印之勞保局投保資料明細。
2. 職業工會的失業證明文件。
3. 切結書(農漁保身分者適用)
D.附註說明:
1. 9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若無立即就業,於待業期間可參加一般性課程與專業性課程。
2. 從未工作過的畢業生,依然可申請勞保投保明細,勞保明細上顯示查無記錄,亦可作為失業或待業的佐證文件。
3. 僅有兼職的工作(打工)其不超過最低工薪資17280元,則視為失業/待業身份。
4. 專業性課程學員得在不同學校、不同班別申請進修。
5. 學員得同時申請進修一般性課程與專業性課程。